作者:茅屋秋雨
然而走了一段距离,陈健就发觉有些不对,这几头公牛实在是太听话了,慢悠悠地走着,甚至有族人好奇地骑上去也没有发怒,更别提互相间哞哞叫喊抵架了。
越走越感觉不对,陈健跑到了那几头公牛的身后,低着头看了几眼,忍不住骂道:“下面呢?”
本该有两个圆滚滚的地方明显缺了点什么,这特么怎么生小牛?
……
类似的骂声也回荡在东边的河岸上。
娥钺和族人们很满意换回的这一百个女人,部族正要在附近烧荒,正缺人手,而且平时的一些活也需要人来做。
拿过几筐粟穗让这些女奴去舂,然而这些女人们傻呵呵地看着杵臼,不知道该怎么用。
好容易教会了舂粟,让她们把粟和水放在鬲中煮粥,然而她们却抓起一把小米生着就填到了口里,根本不知道该加多少水。
娥钺抓过一个女人,看了看她的手掌,虽然也很粗糙,可是和自己族人的完全不同,本该手握石镰骨耜的地方没有茧子,这些女人根本就不知道种植是什么意思。
一切都要重头开始教会这些女奴,至少也要一两个月的时间。
娥钺看着西边,忍不住痛骂了一句,这样的一百名女奴根本不值七头母牛!
当然,他忘了自己给陈健骟牛的事。
第五十八章 追日
回去的路走得很慢,每天只能走不到三十里路,一路上都有孩子的哭闹声。
太阳还很高的时候,就要停下来,让族人去捕鱼,否则吃的根本撑不到回去。死亡行军的目的是屠杀,而陈健想要这些工具活着,当然得给他们吃的。
篝火旁,狼皮递给陈健一条烤熟的鱼,问道:“健,你和那个蛾子部族说咱们两个部族不打仗,他们会遵守吗?”
陈健摇头笑道:“有头狼说不吃你,你是选择相信呢?还是选择赶紧磨出来柄石斧?打不打仗,不取决于守不守诺。”
“我觉得也是,那个部族太狡猾,给咱们的公牛都是割了蛋的,他们怎么割的?你上次割小猪都死了,割了有什么用?”
“用处大了。割了猪的,猪吃起来不臊;割了牛的,不打架不说,等到想生小牛的时候也不会乱趴,你要知道这玩意可是能趴在自己妈身上的,它可不知道同族不婚的事。”
陈健想起了前世的太监,失笑了摇摇头,这是门技术活,就是从劁猪骟牛积累的经验。太平军打了天京腐败后,割了那么多,手艺太潮,只活下来几个。
不管怎么说,一个大一统的国度太监这东西是不可避免的,这是皇权和文官阶层争斗的手段,长于妇人之手的皇子只有太监可以信任,哪怕是妃子都不行,因为妃子还有爹妈。宫廷女官可能怀上别人的孩子,哪怕皇帝认为自己上的也未必可信。从外面弄个羊肠在里面装上别人的某种液体,含在嘴里藏好,让探视的女亲属探视刚刚被皇帝临幸过的妃子,未必不能瞒天过海。
围绕将来的那座椅子,会有很多突破下限的行为和方式的,那是人世间最丑陋的戏剧发生的地方。
狼皮见陈健笑的古怪,奇道:“弟,你笑什么呢?”
“没事,在想那个飞蛾的部族到底发展到什么程度了。回去后咱们得抓紧时间了,不能把希望寄托在狼信守承诺上。”
“嗯。我也想快点回去,现在麦豆都快成熟了吧?可是咱们就能走这么快。健,橡子还够吃几天?”
“算上鱼的话,还能吃四天吧。四天要是狸猫还没把吃的送来,咱们就得在河边专门捕一天鱼,走得就更慢了。”
狼皮叹了口气,四天……狸猫才走了两天半,来的时候可是走了将近十天,只怕四天后真要停下捕鱼了。
“你说狸猫现在到哪了?”
“最多跑了一半吧?”
事实上,陈健猜错了,狸猫远比他猜的更快。
当狸猫带着几个人离开后,他的脑子里就是城邑中的兰草和族人,因为见识到了落星部族的勇猛,他很清楚陈健说的没错,留在家中看守麦田的人根本不是落星的对手。
因为跟随陈健一同屠戮过老人,看过山上女人的惨状,所以他更不想让自己在乎的族人和女人陷入那种境地。
跑了半天后,身边的几个人都已经跑不动了。狸猫也气喘吁吁地坐在河边,摇头道:“这可不行,还得跑快点,家里只有老人和孩子,万一他们出去采树叶被落星部族看到怎么办?”
那几个咽了口发苦的唾沫,忍着酸胀的牙痛道:“慢点跑吧,真跑不动了。”
两个人躺在石头上,一点都不想站起来。
狸猫撑着发酸的腿,走到那几个人面前,抓起一个装着橡子面的口袋和一把盐道:“你们在后面慢慢跑,我得先跑回去。兰草还在村落里,我想有个孩子。”
他扔下了身上所有的东西,只留下了干粮袋和一口短剑,绑了绑草鞋,看着已经要落山的太阳,忽然想到了陈健曾说过的那个故事,一个追逐太阳的人。
于是他站起身,朝着夕阳奔跑着,今晚上是月末,会有月亮为他照出一条路。
荆棘划破了他的小腿,蚊虫叮咬着他的脸颊,他什么都不管,只贴在河岸上,用尽自己所有的力气奔跑着。
饿了,就抓一把橡子面含在嘴里;渴了,就趴在河边喝上一通;困了就爬到树上休息一会。
这样剧烈的奔跑他从未尝试过,以往追猎的时候也没跑过这么远。他觉得自己的腿里的血就像是融化的铜汁一样,正在逐渐地冷却,冷到腿失去了知觉,只剩下酸麻。
脚上有了水泡,脱下鞋用荆棘刺破,继续朝前奔跑。
然而人终究是有极限的,在太阳又一次要落山的时候,狸猫知道自己麻烦了。
可能是喝了太多河水的缘故,也或许水不干净的原因,他觉得肚子疼,蹲了一阵,他的腿更加酸软,可站起来一会,肚子又会开始疼,又要赶紧蹲下去放茅。
第三次站起来后,他吼叫了一声,索性把身上的衣裳全都脱了下来,把衣衫挂在脖子上,心说再疼就边跑边解决吧,我才不去蹲了,没有时间了!大不了快到村落的时候去河里洗洗!
撑着发虚的身体站起来,正如他所想的那样,即便再有感觉,也绝不蹲下,任凭那些他自己觉得恶心的东西流淌在腿上,脑子里只想着快点到城邑。
他不记得自己肚子又疼了几次,甚至自己都忘了,只觉得身体越来越软,但还是挪动着要撑不住的腿,朝前奔跑着。
撑不住的时候,就会默默脖颈上挂着的那枚猪牙,告诉自己是部族跑的最快的男人。
每一天太阳都在身后升起,在眼前落下。
似乎,自己就是健故事中那个追逐太阳的人。
当第三次看到夕阳就在眼前的时候,他也看到了野民的村庄。
于是他笑了,嘴唇早已干裂,笑的时候绽破,满是鲜血。
他没有追上太阳。
因为他不想追太阳。
只不过太阳落山的地方,恰好是自己族人所在的地方。那里有母亲,有兰草。
迈着虚软发冷的身体跳进了冰凉的河里,洗了洗身上的污秽,穿好了衣服,他不想让兰草看到自己这样。
不到三天的时间,跑了族人行进了十天的路。
他不知道自己跑了多久,只想着,如果自己不死,总有一天要用步子量一量自己跑了多少步。
他要当成一个故事,告诉自己的孩子,自己曾经用了三天,跑了别人要走十天的路!
早有巡视的野民看到了他,狸猫浑身发抖,挣扎着从河里走出来,趴在了角鹿上,迷迷糊糊地说道:“送我到城邑,到了后如果我还睡着,用火炭烫醒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