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茅屋秋雨
斥候们从营地后方出来整队,不太习惯地手抓着马鬃,对面的老人孩子没有整队,而是远远地绕着圈子,似乎想要让斥候去追他们。
陈健吹着哨子,示意不要离开营地太远,就在四周保护侧翼就行,不用冲击也不准追击。
对面的敌人开始试探着向前挪动,还有一百多人在人群的后面,首领的计划是准备依靠马匹的机动,在开战后绕到营地的后方。
这百十人出动的时机需要把握好,早了的话会让陈健早作准备,只有在双方焦灼的时候,立刻绕后,才能造成混乱。
陈健站在牛车上,四个盾手挡着四周,看着对方乱哄哄地朝这边挪动的时候,让戈矛手前出到营地前方六七步的距离,最早的一批擅长射箭的弓手跟在了戈矛手的后面。
在敌方还有百步距离的时候,营地中的弓手听从着小鼓的声音,开始了第一轮齐射。
羽箭仿佛草原上的蝗虫,朝着队伍最密集的地方落下,对面也开始了还射,但是角度明显不对,只有少数几支落在了营地中。
两轮齐射,对面倒下了三十多人,外圈的老人孩子也开始靠近营地准备投掷骚扰,白马立刻带着人冲过去,靠近后下马用弓箭还击,逼退了对方,随后上马,始终保持着四五十步的距离,不靠近的话就跟着,靠近的话就下马还射,依靠机动性安稳地保护着侧翼。
双方主力的距离只有七八十步的时候,远处骑马的百十人忽然从营地左侧快速地朝着后面机动。
首领本以为会引起陈健的惊慌,至少会分出一些人去守卫营地后面,可是陈健不为所动。
仿佛根本不在意一样,在那百十人绕到营地左侧马上就要绕到后面的时候,陈健敲动了战鼓,营地前列队的士兵开始缓缓前进。
对面的首领有些看不明白,摇头道:“他想干什么?想靠前面的这不到二百人和我的四百多人打?这人是疯了吗?”
双方的距离已经只有四十多步的时候,那百十人也终于绕到了营地的后方,可是营地中的弓手却也将弓箭对准了他们,一半的弓手拿起了戈矛依靠着营地的鹿砦栅栏列好了队形。
计划是完美的,可是现实却并不一样,对面的首领以为自己压正面会让陈健所所有人都集中在正面,一旦交战就让那一百多人绕后攻击后方空虚的营地。
可是陈健却只拿出了一半人对付正面,绕后的那些人已经不能决定胜败,因为营地并没有混乱也并不空虚。
营地正面的士兵跟随着鼓声,保持着整齐的队形,前出到营地十二三步远的地方,两侧的斥候保护着他们的侧翼,他们并不担心。
对面的羽箭射中了十几个人,后面一排的人立刻补齐了队形,终于靠近到四五十步的距离,鼓声顿时急促起来。
狼皮呼唤着身边这些苦练了大半年的最早的一批弓手,摸出了箭袋中的石镞重箭,这些箭头比其余抛射的羽箭要沉,短距离内射中敌人,可以在短时间内让对方丧失战斗力。
从队伍留出了缝隙中随意瞄准了对面那些叫喊着开始冲锋的人,弦响,箭出,对面立刻倒下了了一排。
快速地两轮平射后,号角声吹起,所有的士兵以五人小队为单位发动了冲锋。
一面是训练过大半年的半职业战兵,一面是动员过来的部族成员,这就是陈健有自信用不到二百人对付前面四百人的原因。
根本毫无悬念,被弓手齐射后满是空隙的队形根本挡不住这些已经明白了五人配合的战兵。
从齐射到冲锋接敌,不过只有三个呼吸的时间,对面却已经倒下了近百人。
后面的首领有些痴傻地看着前面的战斗,终于明白过来,对方根本不是疯了,而是根本没把自己这点人看在眼里!
仿佛是饿狼进了羊圈,自己那些看起来勇武的族人根本不能反抗,那些青黑色的武器远比自己用的石头要锋利,而他们身上披着的皮盾更是挡住了族人的石矛。
他只是感觉对面的军阵很严整,可是怎么也没想到差距会这么大,自己的族人就像是被马蹄子踩过的癞蛤蟆,甚至连让马感觉刺痛的能力都没有。
巫灵祭祀喊道:“退吧,首领,打不过,让那些老人孩子冲一波,别让那些骑马的追过来,把轻壮都撤回来,黏住他们让人去报信,女人孩子先带着羊马迁走,别的东西都不要了。”
第十章 矛盾
首领这才反应过来,而前面自己的族人已经崩溃,一些人已经逃走。他带着身边的几十名最好的骑手负责断后,崩溃的族人遇到骑兵只能被屠杀。
后面那负责牵制的百十人也依靠着马匹离开了战场,外圈的老人孩子则黏着白马掌握的斥候,不让他们冲击自己的溃兵。
陈健吹响了陶哨,示意所有人整队回营,暂不追击,只是派出斥候跟在那些人的后面,保持距离。
傍晚时候,斥候回报道:“那些人在十几里外收拢了溃兵,派出人把我们赶走了。他们好像要在那扎营。”
陈健笑道:“那是看到你们了。老鼠被蛇盯上的时候,是不会往自己窝里跑的,他们骑着马固然跑得快,可是女人孩子还有羊群却跑不了那么快。你们继续盯着吧。”
斥候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只要知道自己要干什么就好。
陈健问道:“营地里一共还有多少马和角鹿?”
“一共抓了六十多匹,还有三十二头角鹿。”
看看天色,陈健将身边几个掌兵的叫到身边。
“明天一早,白马和狸猫你们两个带着族人追击,不要走得快了,就慢慢地跟着,让他们知道你们在追就行。”
“你呢?”
“我带着狼皮,给你们留下二十个斥候,我带着七十个人直奔他们的大村落。你明天就追一天,下午的时候就往这条河的河岸靠近,我会在河岸和你会和的。”
几个人都道:“是不是太冒险了?万一他们还有人呢?”
陈健指着不远处一个死掉的也就十二三岁的孩子道:“还有人的话,这么小的孩子也不可能上战场。村落里基本没有男人了,他们以为咱们根本不知道他们村落在哪,但实际上咱们在半年前就知道了。”
“你是说这些人是想引着我们追,让女人和孩子先迁走?”
“应该是,别看他们骑着马,但马晚上要休息要吃草的,再加上要是和女人孩子一起迁徙,根本不如咱们走得快。记住,晚上到了河岸,点大火堆也方便我们回来。”
几个人点点头,各自安排晚上的事,陈健则挑选了斥候和那些能够骑角鹿的一共七十个人,从牛车上拿出早已准备好的皮垫鞍子和踏脚绳,方便这些不怎么会骑的族人能够骑着赶路就行。
选出的这些人先睡了,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亮,这些人就被叫醒,吃了早饭,饮过马,跨上马背和角鹿,跟着陈健沿河向北狂奔。
皮垫鞍子还不算什么,踏脚绳却已经有了马镫的雏形,马镫的出现对农耕民族有利,因为可以让农耕民族更快地训练骑兵,不需要从小和马一起长大;也可能让游牧部落更加强大更有侵略性。
事物都有两面性,在没有分析清楚之前,陈健只能弄出不伦不类的东西,能让族人当骑马步兵就行。
太阳升起的时候,族人们爱惜地摸着皮毛已经汗湿的角鹿道:“要不歇一歇吧?再这么跑下去,角鹿要受不住,以后会生病的。”
“不用管以后。”
陈健大声呵斥着,让族人们不要去想坐骑的事,找到那个村落,马不会少的。
至于族人朝夕相处的角鹿,本来就是不得以的选择,无论是战争还是耕地,角鹿都远不如马匹。
丝毫不爱惜坐骑体力的狂奔,终于在上午赶到了冬天来过的村落,一如从前,只是有些慌乱。
村落里满是羊的咩咩声,女人们将幼小的孩子绑在马背的柳条筐里,一些人已经驱赶着羊群沿着河朝上游走,也有些人在拆帐篷。
大量当做食物的马匹上拴着各种各样不同的绳子,以方便确认是谁的,聚成一大群。
一些奴隶还在茫然地劳作着,明明只有一些女人在看管着他们,可他们似乎已经忘记了反抗。
几个女人的尖叫声宣告了陈健等人的出现,忽然而来的慌乱让整个村落变成了地狱,到处是冲突往来的士兵,只有女人的村落完全没有抵抗的能力。
突如其来的战斗并没有让那些奴隶惊醒,他们安静地躲在角落里,看着这些往来冲杀的人,看着那些曾经趾高气昂可以决定他们生死的人变成尸体,可内心并没有太多的激动。
很多人被残酷的血祭吓坏了,曾经反抗的那些人都死了,活下来的都是忘却了反抗的,甚至渴望能够当一辈子安安稳稳地奴隶,不被血祭就好,甚至有些惶恐这些冲过来的人会不会改变他们已经习惯的生活。
原本他们可以随意被杀死,但是几个月前首领规定除非是去血祭,否则奴隶是不能随意杀死的,也最好不要用奴隶的头皮做手帕和装饰品,甚至于首领还规定如果非血祭随意杀死奴隶,是要被罚半张羊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