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茅屋秋雨
“打仗总得有个理由。他们的土地咱们要了没用,上面的人说的都是他们的语言,信仰的也是他们信奉的神明,就算占领了也要面对无休无止的反抗,得不偿失。他们也未必敢打咱们的本土,但是外面的争斗可就难说了。”
“打不打,那是上面的事。怎么打、能不能打赢,是我们的事。”
感慨了一句,离开了陈健回到自己的房间,伏在案上开始书写自己想让上面知道的东西,一笔一划从未这样认真过。
能不能采纳是上面的事,他只能尽自己作为军官的义务。
“……因此,我建议海军也组织一场环球航行,记录风向岛屿、锻炼水手。如有可能,最好派出一些年轻人前往那些新的国家学习……”
纸上写完了最后一个字,仔细检查了一遍上面的内容,摁上了印章。
……
闽城还沉浸在知道了外面世界的狂欢之中,市井间每天谈论的话题都是这个。
那些跟随陈健出海后归来的水手成为了市井间的宠儿,往茶馆里一坐,都不需要说书先生,顷刻就会围过来一群的人。
对于一些明显夸大其词的话,人们也乐于相信。
对普通的市民而言,除了多出了一些故事和谈资,对他们生活的影响并不太大。
无非就是市面上开始出售一些新的调味料,酸甜苦辣,各不相同。
逐渐,开始有人学习一些水手吸一种黄色的烟草。一开始有些恶心,但是时间久了竟然别有滋味,一时不吸有些想念。
伴随着大量的比北方的枫糖更便宜的蔗糖出现在市面上,一些人喝茶的时候也会加上一点蔗糖。
尤其是一些雇工在大热天下了工后,往往会点上一大碗茶,加上一点糖。咕咚咕咚地灌下去,灌完之后就像是刚刚饮完的骡子一样,肚子里还会哐啷哐啷地响。
对于被陈健一直软禁如今允许自由行动的白人杨森,人们也是从一开始指指点点到最后开始习惯。除了一些孩子还跟在身后外,人们已经逐渐淡然,或许以后再有这样的人也会一直如此,毕竟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生活要继续。
越来越多的穷苦雇工找到了商社,希望能够跟着出海,前往大荒城。那里的确是一片荒芜的土地,可是在那里干上几年,就会有一片允许自己耕种的土地,比起在这里做工可是要幸福的多。
殖民公司招工的政策也开始逐渐变化。从一开始的人人一样,到如今的按照各自的技能、职业来定下这几年的工资,尤其欢迎一些瓦匠、木匠之类的手艺人。
这是外面新世界对底层的影响。
对于商人,陈健鼓动起来的贸易传说,让他们充满了幻想。
陈健告诉他们,那些西班牙人的船队整船整船地往回运送金银,有时候整整一船都是金条。
这样的传说让商人们像是打了鸡血一样,一个个考虑着将来怎么才能赚到那么多的金银。
外国的金银,可也是金银啊。
况且,陈健告诉他们,棉布、生丝、家具、玻璃等等这些东西,都很容易销售出去。
只要贸易公司的事定下来,这对大家都有利。
不只是商人,作坊主也同样有利,东西卖的越好,他们赚的也就越多。
听说那里还有海盗、热病、痢疾之类的存在,然而如果能够获得极高的利润,这些东西都是可以克服的,并没有那么可怕。
一边是狂热的煽动。
另一边,是陈健的信誉和名声,以及这些年从一个普通人物成为闽城富豪的传奇。
每天都会有小报印刷着陈健写的一些有趣的见闻,每天都会有小报印刷着陈健描述的外面世界的发财方式,以及陈健知道的那些惊人的冒险家的故事。
百人灭国、支船巨富……种种这些,让一些年轻人的心骚动起来。
一场轰轰烈烈的造势,从闽城开始展开。
第十六章 决议
之后的半年,陈健一直游走于与闽郡相邻的五个手工业发达、大家族门阀财阀统治薄弱的郡。
拜会商会会馆、引导舆论宣传、行贿、送礼……为都城之行做最后的准备。
而在北边,那些在陈健所谓的“党派补习班”毕业的当初坐在右边的一些人也开始组党。
一个“传统党”,一个“华夏利益至上青年联合会”,两个党派囊括了大部分的北方大土地主、军头子嗣、大行会商人和垄断专营家族。
当数年一次的国人议事大会正式开启的时候,这一场国人议事大会终于可以载入史册。
大会上,各个参与者卸下了之前各种的道德、传统的标签,第一次敞开了用赤果果的利益商讨着国家的未来。
同时,数百人的国人议事大会,也终于有了六个认同或是同情当初选择坐在左边或是中间的人。虽然人很少,可终究有了。
一场场激烈的争吵后,关于外部世界、关于开海贸易、关于移民、关于党派的许多事终于达成了共识——各有妥协,但一定要首先维护“传统党”的利益,否则根本无法通过。
具体如下:
“一:为了防止与民争利。除非遇到大饥荒(需经过议事会认定),否则禁止从外部进口粮食,包括:小麦、玉米、水稻、菽豆、谷子、土豆、地瓜等一切被议事会认定为主食之食物。另,包括棉花、黄麻等北方各郡大土地主拥有者之主要作物。”
“二:因北方各郡习惯枫糖,以大河北支流为界,蔗糖过界征收百分之三十之税收。”
“三:大荒城及其附近移民地之粮食,亦不得进入。其余不限。”
“四:因物价上涨等因素,法定传统地租价格提升百分之十。”
“五:任何海外发现之金、银矿,需申报国家所有。并由国家寻找可信任、道德高尚、一心为国之家族监管监督,其对开采权有优先认购权,并以家族为担保不需缴纳抵押。”
“六:所有党派不得发展秘密党员,一切活动公开,并成立审查署,审查之报刊、人员活动。”
“七:‘正义激进者青年会’等七个党派,思想极端且有叛国之倾向,予以取缔。其党派成员不得成为官吏。”
“八:对地权所有之讨论,有煽动叛乱之嫌疑,任何关于此事之讨论,需经过审查署监管审核。”
“九:对专营权、行会法之讨论,搁置。”
“十:所有合法之党派活动,未经允许不得煽动无知民众之过激行为,一切后果由发起人承担——具体处置依《叛乱法修正案》,最高绞刑。”
“十一:承认大荒城之移民之国人地位,设县,由国家委任县令一人,拥有一些县自治议事会之最终一票否决权。”
“十二:大荒城每年除缴纳正常人头税外,五十年之内每年缴纳五万银币之包税——此包税包括盐税、商税……等。”
“十三:大荒城以北之土地、国家、族群,进步同盟之殖民公司有处理管辖、对其交涉之权限。任何移民点五十年后由国家直辖。五十年内如发生战争、饥荒、被屠杀之事,由殖民公司单独负责——递交宣战书之敌对国行为,不在此列,可由国家承担保护国人之责任。”
“十四:应国人之请求,允许成立南洋贸易公司。”
“十五:以十二年为限,十二年之内每年缴纳十万银币之固定收益。此南洋贸易公司为不完全体,只拥有百分之四十之股份。十二年后,其余百分之六十之股份,由国家重新分配认购,并重新讨论收益缴纳。”
“十六:南洋贸易公司需严格执行第一二三条关于不得与民争利之规定。”
“十七:南洋贸易公司之董事会,由国家指定四人。礼部官员一人、户部官员一人、兵部官员一人、司法官一人。对应对外交涉、税收审核、战时指挥、司法裁定,拥有对董事会之最终否决权。”
“十八:严禁国人成为任何形式之奴隶。领取工资生存之人不管劳作时间长短,不视为奴隶,视为双方自愿之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