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拾一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只要谈到了自己的利益,就算老爹老娘都要靠边站,所以一旦变法,有人反抗是必然的。
如果变法之中。手段凌厉diǎn的,甚至有人会起兵造反,恐怕也不在话下。
如今吴国,内乱刚平,北疆还在烽火连天,在这个时候,要是因为朝堂变法,引起了糟乱。整个吴国都会陷入一种惶惶不安的情绪之中。
“子布先生,此事容不得你反对!”周瑜闻言。目光变得锐气起来:“在变法这个事情之上,大王心意已决,谁敢挡住大王,就是死路一条,即使汝乃是开国功勋,两朝老臣。也不会是意外!”
“某岂会惧死!”
张昭腰杆笔直,神色昂然:“若能劝説大王回心转意,某当舍弃一命,有何妨!”
“呵呵!”周瑜闻言,笑了笑。连忙摇摇头:“瑜岂会旨意子布先生的气概,但是某实在不明白,子布先生为什么一定就要反对变法呢?”
“变法,某不反对,某也非循规蹈矩之辈,自然也明白,想要进步,就要改革过去臃肿的制度,大汉留下的制度,的确有些的不适应如今的吴国!”
张昭闻言,叹了一口,目光幽幽,道:“但是时间上不对,如果给大王三年的时间,坐稳王位,稳固江山,再实行变法,无论成败,都不会让吴国万劫不复,最多是大王变**败垂成,名誉受损而已!”
在他心中,孙权还是过于年轻,有些急躁了。
“子布先生,你怎么就知道,这个时间就一定不好呢!”
周瑜神色漠然,嘴角淡淡一笑,双眸迸射出一抹敬佩的精芒,道:“大王虽然年轻,但是行事可比你我都老辣多了,不要忘记了昔日的抚恤金一案,他虽然脾性温和,但是行事起来,也有霹雳手段,他之所以选择在这个时候变法,不是他心急,而是他在抓住吴国最后的一个动乱,以乱取胜!”
“汝的意思是?”
张昭闻言,神色微微有些的悸动。
孙权的手段,他倒是领教不小,最为深刻的,莫过于孙权在市集监斩上百世家子弟的那一回。
环环相扣,硬生生的拿下的魏家和虞家,把先王,江侯,朝堂,全部算计进去,手段不得不让人惊异。
最重要的是,从那里,可以直接看出来,孙仲谋一旦决定的事情,就算九头牛也拉不回来。
当初他还不是大王,他説要杀,就算面对先王的命令,都敢违抗,如今他已经是大王,谁还能阻止他。
“乱世用重典!”
周瑜目光灼热,朗朗的道:“大吴将定未定,各州刺史,各方郡守,多多少少还沉迷在不久前的金陵乱战之中,这个时候,刚好是大定干戈,一锤定音的时候,我们的大王,虽年轻,有朝气,开拓进取,敢冒险,但是他站的比我们高,所以看的也比我们远!”
“可是一旦变法,吴国又将会是一片腥风血雨啊!”
张昭看着的周瑜眼眸之中的那一丝丝炽热,他有些不明白,这个昔日的江侯心腹,怎么就成了孙权的手中剑。
变法!变法!他心中始终有些摇摆不定。
他不算老,但是经历两朝,从吴国开国至此,看着吴国一步步成为当今天下第一诸侯国,他在求稳多过求胜。
孙权的开拓进取,多多少少他有些不认同的。
“呵呵!”
周瑜闻言,笑道:“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想要成功,流血是必须的,如果这一次变法能成功,我们大吴将会奠定万世基业。”
説着,他站了起来,神情灼热,对着的张昭恭敬的行礼,拱手,真诚的恳求,道:“周瑜愿意大吴变法之先锋,还请子布先生助某一臂之力!”
“唉,既然改变不了,某也只有参合进去!”张昭神色有些的落寞,最后的幽幽的叹了一口气,目光看着周瑜,道:“周公瑾,九卿方面,某会替你扛着他们的压力,至于其他的,就看你自己的了,希望你能成功,也希望变法给吴国带来的是万世基业,而不是千仓百孔,某更加希望,你周瑜将来被后人记载的是,千古名臣,而不是千古罪人!”
“哈哈,是名臣,还是罪人,某不在乎!”
周瑜挺拔的身躯昂然站立,激昂的声音朗朗上口:“做人,首先是不负自己,某与孙伯符乃是兄弟之谊,但是对某来説,孙仲谋将会是吴国的不世天骄,某不想负了自己,前方路就算凶险,某敢闯,某绝对碌碌无为一生,白头活在这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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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城之中酝酿着变法的风暴,但是在吴国北方,北疆的战役,已经打到的最激烈的时刻。
辽东,蓟城,上谷,北疆三方战场,同时面对高句丽,乌丸人,鲜卑人,吴军已经扛过的最虚弱的时刻,黄忠和贺齐的到来,让这一仗进入的即将决战的前奏。
在蓟城,数万乌丸铁骑,即将的兵临蓟城之下,蓟城方圆百里城镇和村庄,几乎都被诸葛瑾和孙河撤入了城中。
坚壁清野,这是李涅为蓟城攻防战走的第一步棋。
粮食是古今往来游牧民族的一个大缺diǎn,杀入蓟城,却有粮食的缺口,这些游牧骑兵战斗力会大大的减弱。
城中。
潘凤一身戎装,屹立城头,手握大斧,煞气侧露,他目光远眺,瞳孔散发着一抹灼热而凛然的战意。
他投靠吴国多年,深得孙坚的信任,身在高位,贵为吴国的军方第一人,但是其实亲自上阵的机会,他和孙坚是差不多的。
他长年不是练兵就是调度大将,稳坐高堂,远程指挥。
如今难得又一次机会亲自上阵,作为一个超级武将,他手中的大斧都伴随他的心情开始激动了起来了。
这一战,蓟城以身为诱因,借此一击打垮整个乌丸部落,其中最关键的就是,仅凭城中留下的一万精兵,加上一万训练不足一个月的青壮,他必须要守住蓟城。
“大将军,斥候来报,明日清晨,乌丸骑兵的先锋军将会抵挡蓟城之下!”
一个斥候校尉走上城头,禀报的道:“先头的旗号是阎!”
“阎?”潘凤冷笑:“是阎柔吧!”
草原游牧的民族,无论是乌丸人,还是鲜卑人,或者匈奴人,都是上马骑兵,下面步卒,精锐无比,野战无敌。
但是他们不擅长攻城。
如果仅仅是乌丸人攻城,潘凤还真的是高枕无忧,但是如果有阎柔这厮在其中协调,蓟城肯定有危险。
“黄忠将军何在?”潘凤想了想,问道。
“已经顺利北上,自上谷和渔阳的交界口,避开的乌丸和鲜卑的骑兵时候,进入了大草原!”斥候低声的道。
“很好!”潘凤目光明亮,一抹决绝的战意划过眼眸,朗声的道:“传某命令,今夜某要出击,连夜袭营阎柔部,在乌丸骑兵到来之前,灭了他!”
“诺!”
斥候闻言,连忙diǎndiǎn头,下去传递命令。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六百三十四章 北疆血战之突袭]
幽州,上谷郡。∷,
上谷郡始建于战国燕昭王二十九年(公元前23年),下辖八城,乃是幽州一个大郡,北临大草原。
这里古今往来就是草原游牧民族鲜卑和匈奴人南下的必经之路。
居肃城。
轲比能麾下的鲜卑骑兵连同的城中的吴国东军将士,在方圆几十里的地域,布置了一片的犬牙交错的战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