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北云 第119章

作者:伴读小牧童

这人就是个牛皮糖,惹人烦的那种,看到她脑壳都是疼的,要不是因为跟她太熟了,宋北云早就不搭理这厮了,她可能是遗传到了她娘的貌美如花,但他爹的运筹帷幄是一点都没遗传到,脑子里常年都是一团浆糊。

“不摸算了,我反正跟你讲我大了许多,你还不信。”左柔格外骄傲地说道:“对了,我听府上的下人说金铃儿要招亲了?”

“嗯。”宋北云点头道:“怎么了?你提这个干什么?”

“哈哈哈哈,她也有今天。”左柔格外高兴:“嗯。不错不错,最好是被一个丑八怪给选上,五短的身材、面貌狰狞,脸上还有一颗挂着黑毛的痣,后背有颗恶疮。”

这娘们说这个的时候那叫一个恶毒,好像如果金铃儿嫁了这种人,他就能得到什么好处一般。

不过细细想来倒也是正常,毕竟这两个人的关系怪异的很,既像是亲姐妹但有时却像是前世的仇敌,金铃儿不也是说过想看见左柔嫁给了那王家公子然后被夫家打得皮开肉绽么。

“行啦。”宋北云把手搭在她的肩头将她拉到身边:“这个必须是我来,你看我脸上有黑毛痣么?”

“你?哦……也对。唉,就是我的命苦。”左柔委屈巴巴的说:“若是我有那么一天,怕是没人会这样帮我。”

“你他娘的说话不凭良心。”宋北云扯住她的脸皮,实在是有些气不过:“老子为了你都干了丧尽天良的事,什么叫没人会帮你!”

“哎呀……”左柔拍开他的手:“开个玩笑罢了,你这人真是气短。”

“所以你就不值得去帮,该死!”宋北云气咻咻地说道:“我为你干的事传出去,我这条命就没了,你知道不知道?”

“知道知道啦。”左柔突然靠在他肩头,然后凑过去在他脸上亲了一下:“算本小姐赏你的。”

“日啊……嘴上全是油!”

而他们这种黏黏糊糊的状态并不是没人瞧见,只是瞧见的人不由得干呕了一声并迅速的将视线扭了过去,两个男子弄得如此绵密,当真是令人喷饭。

“好啦好啦,我先走了。”

“你跑了二十里,就为了过来吃个油饼?你没毛病吧?”

“我就是有毛病!”

左柔笑盈盈的跑了,剩下宋北云摸出几个铜板扔在了桌上,站起身默默叹了一声,毕竟他从来都搞不明白左柔的脑回路。

而左柔在回去的路上其实也在问自己,为什么大清早天不亮跑二十里,从城南到城北真的就为了吃一块油饼?她自己其实是想不明白的,不过……很开心,这几天的郁结都被一扫而空,这已是足够。

左柔走后宋北云来到她的外宅门口稍微等了一下,就见小鱼从屋顶上嗖的一下滑了下来,站在了他身边。

“查到什么了?”

“辽国南院大王住在觅春苑,昨日回去之后,有一人进了他的房间,片刻之后就出来了。”

“觅春苑,谁给起的名字,听上去像个青楼。”

小鱼笑了起来:“太后娘娘……”

“那就不奇怪了,她的文化水平就那样了。”宋北云笑着摇摇头:“然后呢?见了谁?”

“见了礼部左侍郎。”

“嗯?见礼部的人?什么毛病?”

宋北云有些迷糊了,如果说南院大王过来是当个间谍的吧,他怎么不得见个兵部、见个吏部,他见礼部?礼部管的那些事,跟他有什么关系啊?怎么着?他还打算帮大宋搞一场洋务运动不成?

“礼部尚书是太后娘娘的娘舅。”

“原来如此。”宋北云轻轻点头:“也就是说,这个南院大王跟太后的关系绝对不一般?”

小鱼不置可否,他的职责只是探听消息但不负责去分析内容,他对于这种事情绝对不会进行任何评论,职业操守还是恪得死死的。

宋北云笑了一声:“有趣,你先去休息一下,然后再去查查这帮契丹人在这都干了些什么。”

“好的,宋大人。”

小鱼进去休息之后,宋北云坐在外头仔细思考了一下关于这件事其中的由来,他一点都不介意把事情往最咸湿、最泥泞的方向去想。一个辽国的二把手、一个大宋的太后,四十多岁的中年人和三十多岁风韵十足的妇人,一个龙精虎猛一个坐地吸土。

有趣,实在是有趣,这里头的事如果能兜出来,怕不是天都要翻了哟。

而且那南院大王还是个汉人,这就更有意思了,值得深扒一下。

在整理线索的时候,宋北云已经在那默默脑部了一部十万字的艳情小说,里头的章节他都给分好了,就从爱而不得开始,接着是无奈分离,然后再度重逢我位极人臣你也母仪天下。再回首,云遮断归途,既然无法回头,那便用那抵死的缠绵消弭心中困顿的浪漫。

好好好,太好了!英武帅气的契丹大王、美丽婀娜的大宋太后,这个故事总归是有趣的对吧。

宋北云脑子这么一转,嘴角露出了一抹笑容,他转头看着街市上那些无所事事的闲汉们,略微思考便转身进了房间,从抽屉里拿出一摞纸来:“来人,研墨!”

小鱼阴森森的飘了进来,宋北云连连摇头:“算了算了……你快去休息吧,我自己来自己来。”

“那……大人有事便吩咐我。”小鱼挠着头,对这突然亢奋的宋大人表示出了十二分的不明所以。

第212章、11月4日 晴 风花雪月,此生长是思忆

闭关七日,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宋北云终于完成了它的鸿篇巨著《一帘春梦》的第一和第二部分,名为“相识”和“别离”。

一场相识,名花倾国两相欢,日照三春暖。小小的少年、如花的少女,起于一次啼笑皆非,朦朦胧胧、鸟语花香,但只因为少年出身低贱,家中贫寒,但那女孩却是世家高门中的女子,注定要成为公卿王侯的妻子。

两小无猜却最终被一道高墙所隔。那日离别,他在墙外、她在墙里,心中有万千哀愁,暴雨如帘、心如死灰。她带着哭腔喊上一句“你且去吧,莫要是受了风寒”,他却只能无语哽咽。

那江南的杏花天,一种相思,两端牵连,此情可待成追忆,才下眉头又上心头。

临行时,他回头看了一眼那高门大户,心中满是愤慨,心中暗暗起誓,有朝一日定要踏平这堵高墙,不论付出何种代价,哪怕十载、二十载,有此恒心永不变,我命由我不由天。

“呜……”左柔哭得像只挨揍的狗似的,捧着书稿心都碎完了:“混账东西,你怎就不能让他们在一起!为何要如此折磨人?”

旁边的巧云也是眼眶红红的,看向宋北云时也不由得多了几分哀怨,小女儿的心思全在那眼波中流转了出来。

“不要哭在我的稿子上!”

“你不是人……你不是人啊……宋北云……呜……”左柔扔下稿子,趴在宋北云的床上就放声大哭了起来。

巧云显然也被她的情绪感染,强烈带入了自己的身份,上战场都不带眨眼的女战士,眼泪就这么顺着脸颊滴滴答答的落在腿上。

“啊喂!你们不要这样啊!”宋北云将稿子捡起来:“这是故事!是故事!假的!”

“你骗人……”左柔回头,眼睛都已经肿了起来:“呜……”

“那你们哭着,我再去润色一下。”

“不许走!”

左柔冲上去抱住宋北云的腰,将鼻涕眼泪都抹在了他的衣衫上,一边抽泣一边喊道:“你说!你说!后头他们如何了,你快说呀!你不说,我便不让你走!”

“你走开呀!”宋北云按着她的头:“催催催催,你催去死啊,我这不还没写呢么。”

“哦?”左柔突然坐了起来:“还有后头?”

“这才第一二部分呢,后头还有很长。”

左柔眼珠子一转:“巧云,上!拿下这厮,将他拿去关在国公府地窖中,不写出来不给饭吃。”

“有病。”宋北云背着手在屋里来回走着:“等等晏殊过来,让他也瞧瞧。”

“哦……俏俏呢,这些日子都没见俏俏。”

“我比你还想她。”宋北云叹气道:“因为金铃儿那个祸害,聚少离多啊,心里难过。”

正说话间,外头敲门声传来,巧云去开了门,就见晏殊站在门口,拿着扇子和一筐柿子。

“来,吃柿子。”晏殊也不认生,他将手中的框往前一伸:“户部侍郎家树上偷来的,甜。”

巧云神情古怪的看了晏殊一眼,眼神中满是鄙夷,一副心有戚戚生怕这厮带坏了宋北云的模样。

但晏殊才不管这些,挎着篮子就走进了堂前,还没进门就开始喊道:“你又让我看些什么鬼东西。”

宋北云的脑袋从窗口探出:“废什么话,赶紧来。”

半个时辰之后,晏殊愤恨的吃着柿子,眼泪在胸前已经湿了一摊,而拿笔的那只手却是写下了一首“一曲新词酒一杯,去年天气旧亭台。夕阳西下几时回?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小园香径独徘徊。”。

这首小词味道浓烈,带着淡淡哀愁,一下子就又把巧云和左柔的情绪给拨弄回去了,三人现在站在那都在哭,整个屋子气氛古怪而压抑。

反而始作俑者宋北云站在那端着碗,一勺一勺吃柿子,脸上平静得像个死人一般,丝毫没有任何动摇。

“宋北云,你不是人啊……不是人……”左柔又开始念叨了起来:“你怎的如此残酷。”

“不然呢?”宋北云送了一勺柿子汁水进嘴里:“我跟你们一块儿哭?”

“昂!”左柔用力点头:“为何你不哭,还不说你不通人性。”

“什么叫不通人性。”宋北云又拿起一个柿子:“我是写的人,我要是不能保持冷静,你们看个屁。”

晏殊此刻也回过了神,靠在椅子上长叹一声:“这等文章,朴实无华却是大道至简,让人心中酸涩难耐……酸涩难耐啊。”

“废话,又不是写给你们看的,是写给那些个不怎么读过书又认得些字的人看的。”宋北云指着那书稿:“还行?”

“太行了。”晏殊连连点头:“起初那甜还尚有回味,这辛辣之味便猛地来了,之后便是淡淡的苦、浅浅的酸。离别消魂雨如幕,鸿雁在云鱼在水,惆怅此情难寄。心中随着这文这字起伏跌宕,大喜大悲,终归于寂。那少年踏上征程,前路不知。那女子困顿于墙,虽是身未动,心却已死。悲……悲……悲……”

“呜……”

左柔又扑在床上哭了起来,哭到不过瘾,还用手不断重重拍打着床面,打得砰砰作响。

“找人,抄!”宋北云一抹鼻子:“让大家都瞧瞧。”

“哦?”晏殊看了一眼宋北云:“你又要作乱?”

“什么叫作乱,偷偷摸摸抄书不会吗?”宋北云一拍桌子:“去乡下,找些落第的秀才,给他们一笔钱,再请几个说书人,满大街说去!”

晏殊搞不懂宋北云要干什么,但他看到书稿后头那“未完待续”四个字属实扎眼,为了能继续了解后续的剧情,晏殊只好无条件同意宋北云的决定。

而宋北云倒是不怕慢,毕竟那个南院大王还要在这停驻很久为了张罗两边公主选婿的事,今年怕是都不会回去了,而这边也派遣了一个地位差不多的藩王去大辽承办此事,所以不用担心更新赶不上进度。

那么既然如此,就让这个悲苦的少年,继续的奔跑下去吧,而且这种词话本其实在大宋并不是没有,宋北云还特意在卷首扉页上写下了一行字“正阳之下无新事,如有雷同,纯属巧合”,所以即便是让人戳中了太后和南院大王,他们也无可奈何,因为一有动作就等于坐实了这书上的说法。

而宋北云之后要干的事就是在架空的背景下却能仍然让人一眼就看出来这一对金童玉女到底说的是谁,这有些难度但却也不算难,毕竟自己上辈子瘫痪之后干的最多的就是看各种小说,各种技法熟悉的很,想要整个借指暗代的,简直就是信手拈来。

这前两章就算是吊胃口,现在因为庐州大规模垦荒的关系,纸张变得格外便宜,大宋已经进入了人人都买得起书的地步了,那么要趁着这股东风,赶紧把这个势给造起来!

在大宋如果想找一个武功高强的大佬那是很难的,但要找个写得一手好字但饭都吃不起的落魄书生那在街上扔一块砖能砸死八个。所以当天下午在巧云的牵头下,宋北云就托人找了些书生,以一万字一贯钱的高薪聘请了十几个书生并租了一间屋子开始疯狂抄书。

在这个过程中他全程没有露面,都是巧云认得的江湖中人牵头,这些人就是干这种人蛇的买卖,给人牵头从中收取点中介费,朝廷想抓他们那可是不可能,一个个都似耗子一般滑溜,只要给钱他们就能将事情办得妥妥帖帖,这种人蛇他们也只是抽一成到两成的利,非常便宜好用。

“天气渐渐冷了。”巧云走过来给宋北云披上一件裘皮大衣:“莫要冻着。”

宋北云没有回头,只是默默的哈出了一口气,看了看天空:“明天要下雪了。”

“瞎说,哪有这么早就下雪的,这可是金陵不是汴梁。”

宋北云笑了笑,捧着巧云的小脸亲了一下,然后凑到她的耳边耳语了几句,巧云听完咬了咬嘴唇,脸色微红的点了点头。

可这种时候总归有人是要来捣乱的,左柔不知从哪蹦了出来,气势汹汹的走到宋北云面前:“还不去写!”

“你烦不烦啊。”宋北云转过身子不搭理她。

“巧云,刚才这厮跟你说了什么下流话?我见你脸都红了。”左柔见宋北云不理自己就转过去骚扰巧云:“你说,我为你做主。”

“没……”巧云被揭穿,脸红了更加厉害:“小姐,真没事。”

“哼。”左柔看了一眼:“反正今日也无事,巧云你晚上与我一起睡。”

“你死不死啊。”宋北云终于忍不住了:“你哪凉快哪呆着去,别哪哪都有你。”

左柔叉着腰想了想,嘿嘿一笑:“那你就快去写!”

“你真的是个搅屎棍。”宋北云被她给烦死了:“我去还不行么。”

“不行,我随你一起去!不看着你一些,鬼知道你又要做些什么。”左柔拽着宋北云就往书房走,然后还一脸狡猾的说:“不就是想与巧云亲热嘛。可以啊,我许了,不过你得先写故事,不然你就别指望了!”

“你怕是在作死。”宋北云从后面用胳膊锁住左柔的脖子:“你再惹事可别怪我不客气了。”

第213章、11月7日 雨 肝肠寸断潇湘雨

说实话,宋北云知道自己对左柔说这些话其实是没有一丁点威慑力的,别看她在外头的时候还有点大家闺秀的样子,但她的脸皮论资排辈起来绝对是人中龙凤。揉她捏她,她无所畏惧,骂她她更是毫不在意,真打么又不舍得。

难不成还真把她给推了不成?宋北云坚定的认为如果自己真的这么干了,左柔多半不会反抗,甚至连娇羞一下都不会。这种感觉就颇有点出去找乐子,但那姑娘一张嘴就给整些“你赶紧的、没吃饭啊、使点劲儿啊”这样话,顿时兴致全无索然无味。

而且左柔的智商可能就只有十四五岁的样子吧,毕竟这四五年里她都被宋北云护得好好的,根本没经历过人间的风浪,想长大是真的不容易的。理论上,认识她的时候她什么样,现在仍然是这个样子,倔强、叛逆、闯荡江湖、脑子不好,这就是她的标签了,十分难揭开。

“唉?好像真的大了点。”宋北云点了点头,然后慢慢松开了手:“能捏到了。”

“是吧!”左柔双眼放光的看着他:“我就说长大了,你前些日子还不信。”

巧云在一旁看着他们这种下流的互动,心中感叹万千,倒并不是吃醋,她本身就是小姐的陪房丫鬟,这个意识根深蒂固的,怎么可能吃醋。她感叹就是感叹小姐真的对宋北云这个死鬼没有一丁点防备,就是很理所当然的干出一些他人看来秽乱不堪的事。

“行了,你搂也搂了,捏也捏了,快些去写。”左柔把他按在桌子前:“今夜若是写不出来,你可是别想睡觉了,我就在此地看着你!”

宋北云叹了口气,催更都催到了这份上,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自己也算收获了人生中第一个狗粉丝了。

“行行行,我写……”

宋北云拿出一摞纸,小心的裁成十六开的大小,然后用他标志性的书法开始写了起来。

其实在真正学习系统的书法之前他总是认为这样的书写速度会很慢,但人真的很神奇,一旦适应之后其实速度并不会比用圆珠笔慢多少,真正拖累速度的是那繁琐的字体,一个“无”字用繁体写出来就得花上一阵功夫。

第三卷的内容是已经不是单纯的“相逢”“离别”了,而成了一首小诗,内容则是少男少女各自分别之后的人生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