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刀慢
等那几个敛官儿下山走了以后,余琛方才把这条鬼魂也带进屋子。
走马灯一跑,就将一切知晓了。
原来此人的确是盗贼,只不过是文志章从江湖上找来的一个恶贼。
当初文志章让他把文至秀杀了,事儿成了以后,立刻给他五千两白银和新的身份,让他往北方一跑,从此重获新生,大富大贵。
可没想到,文志章压根儿就没打算让他这唯一的知情人活著,正当他拿著银子准备跑路的时候,文志章立刻翻脸,派人在外边儿把他给杀了。
这才将这事儿盖棺定论。
——死人,方才不会说话。
这样一来,有了凶手,结了案子,他文志章方才能真正的高枕无忧!
而此人死时,五千两银子被带走,心有不甘,化作执念,也要拿回那五千两银子。
余琛看了他走马灯,一辈子作恶多端,吃的是人命饭的,没想到这最后遇上黑吃黑,栽了。
他的遗愿,余琛也给拒了,直接送到判官大殿,审判过后,扔进地狱享受去了。
至于文志章再婚的事儿,余琛并没有跟文至秀提,怕这苦命的女人一下子给气活过来了。
石头也晓得了一切,更是怒不可遏!
天性淳朴的他,看不得这种恶毒的事儿,问余琛准备啥时候把那天怒人怨的文志章杀了!
这原本吧,余琛也是打算这几天动手的,用那嫁梦神通,将其不声不响地杀了。
可这会儿,知晓了文志章又要大婚以后,他改主意了。
“石头,文府丧事过后,又接上大喜日子。”
余琛摇头,“文志章那么喜欢玩儿,那咱们就陪他玩儿,让他大喜变大丧!他大喜日子是几天后来著?”
“老爷,听说是七天后,三月四十,大吉日子,宜开土,娶嫁,搬家。”石头回答道。
“搬家?”余琛点头:“脑袋搬家,也算搬家?”
日子过得快。
但文府大喜的事儿,这几天就一直在市井里边儿传。
说是文志章大人为了感谢当初亡妻丧葬时候帮忙的大伙儿,除了他邀请的宾客以外,凡是那些个抬棺的,烧饭的,唱曲儿的,守陵的……只要是当初为他亡丧礼帮过忙的,这大喜之宴,都要请来!
以示感谢。
这一来,更是赔本儿赚吆喝。
名声大噪。
七天光阴,转眼而过。
三月十七前一晚。
文府。
文志章回到屋里,收拾洗漱以后,屏退了下人。
而那丝檀梳妆桌上,一个二十来岁的美艳女子,正抹上花红,看著铜镜中那美丽的脸庞,闪过一丝不快。
文志章关上房门,看著美艳娇人儿,急不可耐。
可那女子却一把将他推开,冷声道:“文大人,你说奴家这脸哪儿像那死婆娘?”
文志章一愣,脸色一苦:“玉秀,这不是为了堵住那些愚民的嘴吗?你也晓得,我身在吏部,若是被人捉住小辫子……”
“你有理!你有理!你有理得很!”那女子仍是一副不高兴的模样,“我就是想起那死婆娘,就一阵膈应!”
“不想,不想她,那种女人有什么好想的?”文志章一把搂过她,轻声地哄:“我这不是已经按你意思将她除了呢?别怄气了……来……笑一个……你笑起来真美哩!”
那女子方才消了气儿,嗔道:“明儿完婚后,我要朱雀城的梨花楼!”
“好!都好!正好那梨花楼的老板最近求我办事儿,一栋酒楼,他应当不会吝啬的。”文志章满口答应。
“这还差不多。”
那美艳女子这才满意,看了眼急不可耐的文志章,双腿一盘,把嘴凑到他耳边,低声喃喃。
“今晚,我在上面。”
灯烛吹灭,春浪震震。
第254章 大婚之日,人头落地
一番云雨,那年轻女子方才被送回了家,等明儿一早,明媒正娶。
虽说大婚前夜这样搞,挺离谱的。
但这蛇蝎男女杀人害命都做得出来了,这种小事儿,不算啥。
等她走了后吧,文志章的脸色才沉了下来。
还想要一栋梨花楼?
若非你是大皇子送来的人,一个小小女子,也敢跟我吏部员外郎叫唤?
等再进一步……
嘿!
与此同时,那一张黑色小轿上,年轻的女子面色红润,显然是刚承了一番雨露。
但那神情,却没一点儿正常女人的幸福,反而一片清明。
“什么吏部员外郎?都是男人罢了,还不是妥妥拿捏?大殿下当真是多虑了。”
一句讥讽,散在风里。
总而言之,夜幕之下,各怀鬼胎。
等到翌日清晨,三月十八。
晨光微熹,东际泛白。
一大早的,那文府就已经是热火朝天。
一辆八抬大轿亮出来,轿身红幔翠盖,上绘龙凤呈祥,四角垂下金红丝穗儿,漂亮得很!
鞭炮起!
噼里啪啦!
震耳欲聋的鞭炮声里啊,花轿从文府出发,旗锣伞扇开路,乐师仪仗吊尾,簇拥著五十来岁得新郎官儿在高头大马上,向著周遭祝贺的百姓连连拱手,一点儿都看不出是刚死了妻子的模样。
半个时辰后,花轿到了那女子家门口,就见一番起哄以后,凤冠霞帔的美艳新娘一脸羞怯地上了花轿。
大伙儿这会儿起哄更厉害了。
簇拥著迎亲队伍一路往文府去,一路上陪著颠轿挡煞,平安无事地到了文府。
紧接著吧,因为是那吏目员外郎大婚,朝廷好多官员都来了,一辆辆华贵的马车停在文府门口,各种样式儿的贺礼一一呈上,来往之人,欢颜笑语,喜庆得很!
直到晌午时分,宾客尽皆落座,一双双眼睛盯著那婚堂之上。
余琛,石头和虞幼鱼,也在其中。
——作为不归陵上的守陵人,因为文志章作秀,请当初丧事帮了忙的都来,余琛等人自然也就轻松进来了,当然,是经过了检查的,确保没有带一些什么利器之流。
坐在饭桌上,石头打著饱嗝儿,来这儿之前就已经吃得很饱了。
余琛问他为啥,他说怕饿,但又不想吃那人面兽心的文志章的宴席,只是想看他人头落地。
而虞幼鱼这妖女望著大喜的婚堂,却是感叹:“唉,人家都是明媒正娶,可妾身却连个名分都没有。”
余琛瞪了她一眼。
也晓得,她说的名分,是那阴曹地府册封之职。
——因为这会儿阴曹地府复苏的地儿太少,所以暂时没有适合虞幼鱼的职位,她便和石头一样跟在余琛身旁,而未曾去那阴曹地府。
有一搭没一搭的聊著,终于良辰吉时到了。
且看那新郎官儿满面春风地走出来,而那女子玉秀也被人搀著,莲步轻移。
俩人来到堂前,过了火盆,跨了马鞍,这才停下,行那拜堂之礼!
一拜天地!
二拜高堂!
便因为那文志章父母早亡,这第二拜,拜的就是对他有知遇之恩的大皇子周钰。
虽说周钰比他小二三十来岁,但毕竟是皇子之尊,大伙儿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这二拜下来,大伙儿起哄更热闹了!
整个文府,一片喜庆热闹!
然后便是那第三拜!
夫妻对拜!
新郎官儿文志章笑容满面,春风得意,望著前方那红纱盖头下的身影,脑袋一埋。
正巧这会儿,余琛拍了拍一旁的虞幼鱼,脑袋往人肩上一靠:“困了,眯会儿。”
倒头就睡。
他这举动,自然是没引起大伙儿任何异样。
大家都在望著那婚堂上,对拜完了的新婚夫妇,挑起盖头来呢!
文志章也是如此。
按捺住心头喜悦激动,用那秤杆儿轻轻一挑,充满了期待。
毕竟这些年来啊,他虽然位置坐得越来越高,但每次带文至秀出席各种宴会的时候,看著人家那些一个个不说娇美但至少也是端庄华贵的夫人,再看看自个儿身边这个年老色衰的老太婆,次次都感到无地自容。
——尽管大家伙儿听闻了他俩夫妇的故事以后,都衷心称赞文至秀是个贤内助,但没当听到这般说,文志章就总感觉他们是在嘲弄自个儿。
总而言之吧,文志章认为这些年来,文至秀丢尽了他的脸。
这也是他逐渐对这个女人感到厌烦的原因之一。
可今儿,他终于摆脱了。
娶了眼前这个名为玉秀的女子,美丽漂亮,知书达理——至少在外人面前是这样。
不会让他丢了面子。
于是,在期盼的目光里,文志章挑开了新娘的头盖儿。
但下一刻,他的目光,凝固了。
只看那红纱之下,是一张充满风霜、布满褶皱的脸,面无表情地望著他。
那目光里,没有怨恨,没有愤怒,却让文志章如坠冰窖,整个人浑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好似被灌进了冰凉的冷水,脊背生寒!
——文至秀。
红纱之下,竟是文至秀!
是那个供他十年寒窗苦读,陪他走过雨雪风霜,最后死在他手里的糟糠之妻!
“是你!”
“你不是死了吗?”
“怎么会是你!”
“怎么能是你啊!!!”
文志章一屁股坐在地上,浑身冷汗,连连后退!
“来人!”
“来人!”
“闹鬼了!来人啊!”
就像疯了一般,文志章疯狂地叫喊著!
可诡异的是,周遭原本无比喜庆的氛围,一瞬间变得无比阴森!
那阳光照耀的婚堂,一瞬间变成了阴森恐怖的大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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