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卷度人经 第7章

作者:刀慢

  话音一落,众人议论纷纷。

  偶然路过的余琛,也是一怔。

  那刀剑和大壮,要斩首了?

  这次衙门办事儿挺利索啊?

  嘟囔之间,他脚步一转,就朝那正通刑场走。

  刑场位于天桥与旱桥交界地儿,脚程不过两刻钟,算不得远。

  余琛反正闲来无事,正好想去看看。

  ——亲眼目睹了那傻女人的惨状后,对刀脸儿大壮俩泼皮无赖,是个人都深恶痛绝,余琛自然也不例外。

  看这种家伙人头落地,那定是相当快意的,

  只是让有些意外的是,赶往刑场时,他竟还遇见了熟人。

  嗯,也不算熟,一面之缘而已。

  天冷路滑时,一个青年急急忙忙,砰一声撞在余琛身上,摔了个七荤八素。

  余琛低头一看,只见此人脸方高壮,著急忙慌的,不正是那老鞋匠的儿子?

  对方揉了揉膝盖,抬头一看,显然也是认出了余琛。

  心头还犯嘀咕,怎么看起来瘦瘦小小的余琛,竟能把自己撞个趔趄?

  但方脸青年疑惑过后,也没细想,权当是脚滑了。

  “你是……清风陵的那个看坟人?”

  和先前见到时那仿佛魔怔了的模样比起来,将银钱尽数还了并决定绝不再赌的方脸青年虽然因为昨晚被余琛吓了一顿而眼眶乌黑,但整个人的精气神却通泰了不少。

  看那模样……一身轻松。

  面对对方的招呼,余琛点了点头,转身而走。

  不知是不是错觉,方脸青年好像听见对方嘀咕了一声“浪子回头金不换”还是什么的。

  但晃了晃脑袋后,他也就没想那么多,回家而去了。

  他决定了,金盆洗手,重新做人。

  到了刑场,时辰刚刚到午时,所以余琛没机会听到宣读罪状,只看两名手持明晃晃大刀的刽子手,一口烈酒喷在刀上,手起刀落,咔嚓一声,人头落地!

  表情呆傻的两枚狼狈头颅滚过雪地,鲜红才喷洒出来,往正通刑场暗红色的地面再留下一丝痕迹。

  然后,就是百姓们热烈的叫好声,响彻刑场。

  罪有应得,按律当斩,恶徒伏诛,众望所归!

  只是在这无比喧嚷的人潮声里,余琛却突然感觉一阵恍惚。

  十五年前,也是这样的寒冷冬天,也是在这正通刑场,也有两枚这样的头颅滚过雪地。

  ——那是余琛的父母。

  那一年,余琛四岁多,失去了爹娘,沦为罪人后代。

  当余琛从恍惚中回过神来的时候。

  刑场上,人已经散去了一大半,只剩下稀稀拉拉的十来个百姓,不愿离去。

  ——他们大多是被刀脸和大壮两个泼皮无赖欺负过的,见著一幕,久久不愿离去。

  直到衙门来人收尸,将那俩半拉身子和脑袋装车,送往缝尸处时,人群方才散了。

  余琛也在人潮中,混迹而去。

  自始至终,没说一句话,就仿佛只是看了场杀头表演那样。

  路过旱桥集市,余琛买了一些米,买了一些肉。

  ——今日乃是放纵一次,他可不舍得天天来下馆子,还是自己烧火自己吃,来得长久一些。

  左手米,右手肉,少年看坟人为了不引人注目,还要强装作吃力之状,行走在集市之间,正准备走出这县城,回去山上。

  却突然听闻不远处,哀乐传来,如泣如诉,极为凄凉哀怨。

  他扭头一看,却见一对送丧行伍,走街过巷。泛黄的钱纸宛如飞雪,飘扬的银幢呼啸猎猎,带起无尽离殇。

  在队伍最前方,一个浑身素白,披麻戴孝的年轻人手捧遗像,眼眶泛红。

  余琛定睛一看,只见那遗像上时一个年过半百的老者,不苟言笑,眉目肃然,一副严师模样。

  余琛一愣。

  这人,他认识。

  旱桥一带公塾中最德高望重的教书先生,不说桃李满天下,但也算得上是渭水县城无人不知了。

  当然,余琛认识他,不是因为他上过公塾,罪人后代是没有这个资格的。

  而是因为这位先生,于他有恩。

  当初他爹娘被砍头,流落街头后,这位教书先生路过,曾不止一次给予余琛吃食。

  虽不是什么大恩大德,但余琛却一直铭记于心。

  可惜了,好人命不长。

  余琛心头,无奈一叹,就要收回目光,继续迈步。

  ——至于那教书先生,德高望重,家里有不缺钱财,自然是要送上明月陵的。

  只是当他转身的那一刻,眼角瞥见一缕幽光闪过。

  那沉重的棺材里,一道消瘦但挺拔的身影,竟朝他而来。

  那相貌,竟与那年轻人所抱之遗像,一模一样!

  再配上那哀松下声,钱纸阵阵,冬日暖阳仿佛都阴森了下来,更显诡谲!

  且听沮丧声与锣鼓声里,那鬼影幽幽而诉,“要留清白在人间……要留清白在人间……”

第8章 风流话本,人间清誉

  但诡异的是,明明如此可怕景象,无论是那抬棺的大汉,披麻戴孝的后辈,还是往来络绎的行人,竟都熟视无睹。

  余琛也在心头确定了自己一直以来的猜测。

  ——这度人经所引出的鬼魂,只有自己能够看见,其余人,皆不可察。

  明悟了这一点后,他默不作声,提著米肉,朝清风陵上走去。

  与此同时,那教书先生的鬼魂,也亦步亦趋地跟著。

  回到土屋,紧闭门窗后,余琛方才从内景中取出度人经,展开。

  顿时,卷首之处,烟熏灰字浮现。

  【凡愿九品】

  【人间清誉】

  【时限∶十二时辰】

  【事毕有赏】

  然后,那教书先生的鬼魂化作一道流光,被摄进那黄泉河畔,口中仍不住喃喃。

  “人间清誉?”

  此时此刻,余琛心头已有所猜测,大抵就是这外人看来都德高望重的教书先生,私底下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秘密,足以毁掉他的清誉,以至于死了以后,都还念念不忘,化作执念,被度人经所吸引。

  同时,走马灯一般的教书先生的一生,在余琛眼前一掠而过。

  而等余琛真正弄明白这位教书先生隐藏著的秘密的时候,不禁哭笑不得。

  原来,据那走马灯所见。

  这教书先生姓赵,从小酷爱读书,无论是杂学还是正记,皆爱不释手。

  长大以后,赵先生考过科举,做过衙门主薄,最后在十五年前离开衙门,进了公塾,当了一名教书先生。

  这一教,就是十五年。

  这些画面,仿若碎片一般,在余琛面前一闪而过,虽不会事事都历历在目,但也让他对这赵先生的一辈子有了个大概了解。

  而接下来,才是重头戏。

  十五年前,赵先生离开衙门后,进了公塾,娶了妻子,生了孩子。

  在外人看来,这赵先生有富足的钱财,有貌美的妻子,有体面的活计,本应当让人无比艳羡的才对。

  只可惜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

  赵先生家里那本,就是他的夫人。

  原来,在赵夫人生子那年,因为生产而伤了那处地方,从此只要行那巫山之事,都会剧痛难忍。

  赵先生与夫人伉俪情深,不忍夫人如此痛苦,于是往后十几年间,夫妻二人在床榻之上,皆相敬如宾,未越雷池一步。

  可哪怕体恤夫人,但那男人本性,却折磨得赵先生无法忍受。

  加之他又是高风亮节,洁身自爱,无论如何也不愿去那风月之地,寻花问柳。

  久而久之,赵先生便迷上了那香艳话本与图卷,自我排解了。

  这些事,除了他以外,谁都不曾知晓。

  哪怕是赵夫人,都一无所知。

  赵先生也暗自决定,等到自己行将就木时,定要将那香艳话本尽数烧了,让这秘密随著他入土而永远沉眠。

  但天有不测风云,生死之事,谁能预料?

  某夜读书后,赵先生染上风寒,沉沉睡去,这一睡,就再也没有醒来。

  但哪怕临死,赵先生也惦记著他那书房暗阁中的不正经话本与图卷,生怕赵夫人与孩子发现以后,嫌弃他这贤夫慈父。更怕被打扫收拾的下人捡了去,由此传开,毁了他一身清誉。

  毕竟,德高望重的公塾先生,私底下竟看那不知耻的香艳话本,传出去谁能不笑?

  一念及此,死不瞑目!

  这才有了这执念一般的遗愿。

  将所有走马灯看完以后,余琛神色古怪。

  良久才一拍脑袋!

  ——这不就让人帮删浏览记录呗?

  而大抵是因为有上辈子的记忆和认知,他也并不认为赵先生看那些东西有什么不对。

  食,色,性也。

  这连圣人都戒除不掉的玩意儿,一个公塾先生又怎么做到?

  再说了,有那念头时,赵先生一手话本,一手持枪,自娱自乐,与他人无关。

  这不比那欲念薰心寻花问柳的老淫棍更洁身自爱?不比那邪虫上脑害人性命的刀脸儿大壮来得光明磊落?

  所以在余琛看来,这些事儿非但没有影响赵先生在他心里的印象,更是让德高望重的老先生多了一丝人味儿。

  当然,想到赵老先生的年纪,他也不得不感叹一声……老当益壮!

  不过转念一想,这封建世道,似乎的确接受不了这种事儿。

  ——你看多荒唐?

  他们能接受纨绔公子流连花丛,甚至奉为美谈;却接受不了教授先生私下偷看那让人脸红心跳的话本。

  “啧,无论是为了度人经的好处,还是为报您当初之恩,这事儿,我帮您。”

  余琛叹一声,挥手收起了那度人经,往床上一躺。

  准备白日里歇息歇息,晚上再去处理了那香艳话本了。

  入夜,明月高照。

  大半个渭水城都睡了下去,只有那酒庄青楼,还灯火通明。

  余琛从床上爬起,换了身黑衣,拎著两个纸人儿,下了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