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本色 第261章

作者:雪映红梅

小志:拒绝投诉,我爸不在家,哈哈……

云乔:好吧,伤心了,被你聊死了。

关闭聊天界面后,云乔大脑再次转动起来,姐姐云乔不在家,师父方轶也没在家,今天也没听师父说晚上要见客户啊,也没有预约啊……

就在云乔浮想联翩的时候,希尔顿酒店第三十层的视界美食餐厅内,方轶和云梅在靠窗的位置相对而坐,一边俯瞰城市的景观,一边吃着牛排,喝着红酒。

“方律师,你可真舍得花钱啊!这地方可不便宜,是不是最近发大财了?”云梅一边用刀切着牛排,一边笑呵呵的说道。

“一顿饭而已,其实不在于吃什么,主要在于跟谁吃,心情好不好。”方轶微笑道。

“那你现在心情好不好?”云梅说完,优雅的将一块牛排放入了嘴中。

“美女、美景,美食,尽收眼底,心情怎能不好。”方轶用富含深意的眼神看向对面的云梅。

云梅看到他的眼神后,稍微有些躲闪,那眼神唤起了她心底早已落了灰尘的少女情怀……

经过反复推敲,云乔有八成的把握,师父方轶与姐姐云梅约会去了,现在需要的是图和真相。否则她无法给大妈反馈消息,也无法满足自己的好奇、八卦之心。

想到此处,她换好衣服,迅速出了家门。她要学警匪片里的警察,去蹲坑。

晚上十一点多的时候,方轶和云梅走在小区外的大街上,正在压马路。代驾大哥在后面不远处的车里等着。

看着眼前一对男女慢悠悠的向小区大门口走去,四十多岁的代驾大哥有些心烦。

“这特么都到家了,非让我停在小区外,都这么大岁数了还学人家小年轻压马路,有本事你们别叫代驾,一路压回来啊!”

代驾大哥嘴上磨磨唧唧的说完,低头看了一眼手机上的时间:“窝草,都已经十一点半了!就这一百来米,两人走了半个多小时……”他想给前面压马路的车主打个电话催下,但是又怕对方给自己差评,算啦,忍了吧,反正他买单。

到现在他都没搞明白,为什么这么一位要姿色有姿色,要韵味有韵味的少妇会看上这位四十多岁,开丰田车的中年男人,看上他啥了呢?除了穿的衣服比较高档,人比较有气质外,其他的都一般。代驾大哥突然觉得这世界变了,变得让他无法理解了。

最郁闷的是,他在后面盯着看了半个多小时,前面的两人一直规规矩矩的,也没啥西洋景可看,无聊死了……

第698章 这师徒俩……有点意思

“这蚊子也太多了吧,喷上花露水都不管用。”正在小区门口花坛边蹲坑的云乔伸手“啪”的一声,拍死了一只正趴在她小腿肚子上吸血的大花蚊子:“这无间道干的容易吗!都快赶上献血了。姐啊!你快点回来吧……”

正在她拼尽全力与蚊子作斗争,发誓不死不休之时,突然一抬头看到了小区门口拉着旅行箱进来的云梅。

云梅回头冲着小区外的方轶挥了挥手,一脸的甜蜜状。

云乔急忙掏出手机迅速连拍,然后看着照片中的两人,她很欣慰的点了点头,这一宿血没白献。完成狗仔队的工作后,她迅速向家中跑去,不跑不行啊,全身都是大包。

云梅拉着行李箱进门时,正看到周姨拿着一根芦荟在妹妹云乔的腿上不断的涂着。后者的腿上一片大红包,甚是吓人。

“你是这去哪夜游了?怎么弄了这么多包?”云梅眨着美目,吃惊的看着云乔的小腿、胳膊和脸蛋,心痛的不行。

“蚊子咬的,就为了买几个水果。”周姨一边给呲牙咧嘴的云乔涂着芦荟,一边说道:“忍着点,这芦荟有消炎的作用,纯天然,无副作用,一会儿就不痒了。”

“我的天,被咬了这么多包,你是不是半夜去果园买水果了?不知道还以为你一猛子扎到蚊子老巢去,给蚊子老巢端了呢。”云梅围着云乔转了一圈,笑道。

云乔这个恨啊,可又不能说实情,忍了!

方轶坐在车里,心里美滋滋的,心中的冲动一阵一阵的,难以平息。这一顿饭再次拉近了他与云梅之间的关系,两人的称呼已经从云总和方律师,变成了小梅和老方了。眼看着就要开启小梅和老方的故事了。

虽然两人谈话聊天没有什么露骨的言语,但话里话外,两人已经确定了相互的关系,也愿意继续往下发展。相当于两人间的这层窗户纸已经被捅开了一个小洞。

但是当坐在车内的方轶想起在家里为期末考试奋战的儿子时,他头脑又冷静了下来,他的顾虑就是儿子。他不知道儿子方安志是否会完全接受云梅,只能走一步说一步了。

眼下小志正在准备期末考试,不是方轶摊牌的时候,最好是让云梅跟小志接触一段时间后,再说。他是这么想的,其实云梅也是这么想的。

恋爱看似是两个人的事,其实是两个家庭的事,尤其是他们这种经历过一段失败婚姻的人。

方轶的父亲方有财对云梅印象很好,也曾鼓动方轶主动联系云梅。但是方轶要考虑儿子方安志的感受,而且小志正在叛逆期,如果他反应强烈,不仅会影响他的学习成绩,搞不好还会影响父子关系,真要闹的离家出走,事情可就大了。

第二天早上,云乔坐在工位上装订案卷,一脸的疲惫,脸上和手臂上仍然残留着昨天与大花蚊子搏斗的痕迹。

“云乔,你这脸和手是咋弄的?太恐怖了!简直就是毁容。”伍庆辉惊讶的看着她,说道。

“昨天晚上我碰到蚊子军团了……”云乔无精打采的瞥了他一眼,说道。

“蚊子军团?!你昨天晚上去干啥了?刨祖坟?这么遭蚊子恨!”伍庆辉眼神不断的从一个红包转移到另外一个红包,看的心惊胆战。

“你想知道?我可以联系下蚊子军团,跟你亲密磋商下。”云乔嘿嘿一笑。

伍大少急忙摇头:“师妹啊!磋商就算了,回头我给你弄点进口的驱蚊水吧,我怕下周再看到你,不认识。”

“滚!赶紧找你的周老师补课去,再有几个月就要考试了……”云乔瞪着大眼睛,佯装怒道。

此时,办公室内的方轶喝着茶水哈欠连天,昨天晚上他一直在想自己和云梅的事,有点失眠。

敲门声响起,宋律师走了进来。

“老宋,有事?”方轶抬头看向他,问道。

“嗯,我接了个案子,但是有些问题吃不准,你下午有时间吗?咱们探讨下。”宋律师问道。

宋律师对方轶的专业能力还是很佩服的,目前团队内刑事案子肯定是方轶更权威,所以在办刑事案子的过程中,遇到吃不准的事,团队的律师都愿意跑过来跟方轶聊聊,开阔下思路。

“没问题,你把案卷先给我看下,下午咱们聊。”方轶点头道。帮人就是帮自己,这是方轶对待同事的一贯态度。

“好嘞,我一会儿发您邮箱,过五分钟您看下哈。”宋律师说完离开了办公室。

路过云乔的工位时,宋律师看到她一脸的包,顺嘴问道:“云乔,你这脸上咋弄的?”

“加班,蚊子咬的。”云乔苦着脸回了一句。

宋律师边走边琢磨:这老方用人够狠的,加班加出一脸包,不对呀,所里开着冷风,还有驱蚊药,应该没有这么多蚊子啊!这师徒俩去哪加班了?一个哈气连天,一个被咬的满脸是包,有点意思。

南方,大别墅内,林婉宁看着手机上的照片,心里莫名的激动起来,看来梅梅是认真的,都开始约会了。

一组照片看到后面是大包小包,一片包,林婉宁眉头紧皱,这是什么?

林婉宁给云乔发微信:乔乔,后面的照片是什么?怎么一片包啊,是不是发错了?!

云乔回复:没发错,大妈,这是我为了拍照片,去小区大门口蹲坑,被蚊子咬的,为了完成您交代的任务,我差点被咬毁容了。

林婉宁:辛苦了!

十秒钟后,云乔的微信收到了五千元。

林婉宁:大妈距离你太远,给你些钱,你自己买些营养品补补吧。

云乔:大妈,我不是这意思。我就是想您知道我在干活,没有别的意思。

她嘴上说不用,但是手指却飞快的点了下,收钱,生怕钱长腿跑了一般。

林婉宁见云乔收钱了,会心一笑,五千元对于她来说不算什么,云乔的办事态度才重要,只要把活儿干好,撒个娇,邀个功,撒点钱不算啥。

云乔看着手机中新收的五千元,心情大好,之前的阴郁情绪一扫而光。

第699章 一时头脑发热

当太阳西斜之时,办公室内,团队里经常办刑事案子的宋辉律师和王勇律师,坐在沙发上,手里拿着案卷材料复印件,看向对面的方轶。

方轶泡了一壶茶水,给宋律师和王律师各倒了一杯,然后看向宋律师:“老宋,你说吧。”

“方律师,王律师,我先结合会见情况,介绍下案情。”宋律师说完,拿起材料,将案发经过讲了一遍。

本案的被告人解全平时喜欢打麻将,下班后经常会去小区附近的棋牌室摸两把,当然打牌是带彩头的,有的时候一元两元,有的时候五块十块,也不知道解全是喜欢摸麻将的感觉,还是更喜欢赢钱的感觉,其实他自己也说不清楚,反正一坐上牌桌他就会很兴奋,而且只玩麻将牌。

三个月前一个周末的下午,解全又去所住小区附近的棋牌室打牌,结果点背,连点炮,再炸胡,很快就输了五百多。

解全这人牌品不是太好,赢了欢声笑语,见谁都跟亲人似的;输了怼天怼地,骂骂咧咧,嘴里不干净。

五百多元转眼就没了,解全开始不断的抓头皮,挠的血都快出来了,急躁的不行,抓过桌上自己的烟盒,想抽根烟缓解下,但是烟没了,只剩下一个空盒。

解全跟狂躁症患者似的,看谁都不顺眼,转头看到了身旁正在观战的老熟人邓见。邓见和解全住在一个小区,是同事,两人认识有十来年了,平时关系不错。经常一起来棋牌室打牌。

“老邓,给我根烟。”解全一脸烦躁的伸出两根手指,向邓见要烟。

“你输的裤衩都快没了,还有脸要烟抽,抽个几把啊,赶紧打完这圈,让地方,滚蛋。”邓见见他牌打的臭,兜里的钱也快输光了,又骂骂咧咧的,就有些烦他。

放在平时,他也不会说话这么冲,今天周末他出来打牌前,在家刚喝了两杯白酒,此时酒劲还没过,一身的酒气,所以说话就有点不过大脑。

“你骂谁呢,‘几把’‘几把’的,我特么抽你,信不信?”解全正在狂躁之时,碰上了邓见这么个不开眼的,心里的小宇宙瞬间被点燃了。

“输了牌就得认,就许你骂骂咧咧的,还不许别人说话啦!”邓见回怼了一句,随即用手推了他一把:“不玩就起开,别占着茅坑不拉屎。”

“你特么敢动我,我去NM的……”解全急眼了,猛地起身冲着邓见就是一个大嘴巴,然后双手猛的推了一把后者的前胸。

邓见没想到他会真动手,猝不及防,被推的脚步不稳,连连后退。

俗话说:相打无好手,相骂无好口。

解全急了眼,大嘴巴扇的邓见脑袋嗡嗡的,紧随其后的愤怒一推,劲头也不小,邓见在踉跄后退中“咣当”一声,后脑一下碰撞到了门框上。

邓见感到一阵眩晕,缓过来后,他也急眼了,指着解全骂道:“你特么真打啊!”

随后邓见抡拳就要跟解全干架,两人都是二十多岁,正在年轻气盛之时,这要是真打起来,肯定两边都好不了,今天棋牌室就别想开了。

棋牌室内打牌的人大多是附近的居民,棋牌室老板见状急忙招呼众人将二人分开,同时老板一把抱住了邓见。对面的解全也被身旁的人抱住。

但是棋牌室老板身材瘦弱,又岁数大了,根本控制不住邓见,邓见被打了一个嘴巴,这是对他赤裸裸的侮辱,他心里的火气蹭蹭的往上蹿,只挣扎了几下便挣脱开了老板的双手,向前扑去,但只走了两步,整个人突然跌倒在地。倒地后邓见想起来,但是扭动了几下身体后,便不动了。

这一下棋牌室安静了,解全也不挣扎了,傻傻的看着地上的邓见。棋牌室老板急忙掏出手机叫急救车,急救车来后,经过检查,医生确认邓见已经死亡。

后公安部门赶到现场,开始调查。

经法医鉴定,邓见后枕部头皮下血肿属钝器伤,系后枕部与钝性物体碰撞所致,血肿位置为受力部位。

邓见的死因是生前后枕部与钝性物体碰撞及撞后倒地导致脑挫伤、蛛网膜下腔出血所致。

听到医生说邓见死了,解全一下傻了眼,瘫坐在椅子上。警察来到现场后,解全主动投案,并如实交代了自己与邓见起纷争,他推搡邓见的经过。

解全被抓后,解全家属在宋律师的建议下与被害人邓见的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

“我去看守所见了解全,解全称自己只是一时头脑发热,打了被害人邓见一嘴巴,又推了他一下,没想伤害邓见,他觉得自己不应该构成犯罪。

我现在有点吃不准,本案被告人打了被害人一个嘴巴,又推了他一下,被告人的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之间是否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一般来说,被告人解全推搡的行为是不可能致命的,也不可能给被害人造成轻伤及以上伤害……”宋律师边说,边看向方轶和王律师。

“宋律师,你怎么看?说说你的想法。”方轶想了下,看向宋律师。

“我觉得被告人不构成犯罪,被害人的死亡是个意外。”宋律师说道。

“理由呢?”王律师转头看向他。

“从案情上看,案发当日被害人的饮酒,被告人对被害人的推搡行为,被害人被被告人推搡后后脑撞到门框,以及后来的跌倒等,都是被害人死亡的原因,以上几个因素相结合共同导致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

法医鉴定书认定,被害人的死因是后枕部与钝性物体碰撞,及撞后倒地所导致的脑挫伤及珠网膜下腔出血所致,该死亡原因,即不能排除饮酒、倒地碰撞等与被告人的行为无直接关联的因素,也不能认定被告人的推搡行为及所导致的碰撞门框是被害人死亡的主要原因。

既然被害人的死亡存在其他合理的可能,那么就不能认定被告人的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要求被告人对被害人的死亡结果负刑事责任没有客观依据,被告人的行为不应该构成犯罪。

所以我准备给被告人做无罪辩护,但是又有点不太确定。”宋律师皱着眉头,说道。

第700章 懵逼的宋律师

“方律师,您怎么看?”王勇看向方轶。

王勇这个人贼心眼比较多,之前他与方轶一起讨论过几个刑事案子,俩人的意见相同的时候极少,大部分时候是不一致的,甚至是针锋相对的。

其实这也正常,一般情况下,律师是需要根据自己掌握的专业知识独立思考案件中遇到的相关问题的,即便是与同行讨论案件也很少会全面接受别人的意见,除非别人能够拿出真凭实证证明他错了,否则绝对不会人云亦云的(这也许就是文科和理科的区别,正所谓:文无第一)。

合则处,不合则分,反正都是各干各的,诉讼律师之间不像非诉团队成员之间联系那么紧密。

这次讨论案子,王勇怕说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后,被方轶借鉴,为他人做嫁衣。所以留了个心眼,让方轶先说他的观点。

宋律师把他请过来一起讨论案件,也是想听听多方的不同意见,他觉得王律师有时候说的点也是很有道理的。其实更多时候,他是把王律师的观点当反方观点用,检测自己一方辩护方案的漏洞。

“我认为,被告人解全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方轶不紧不慢的说道

不待方轶说完,王勇便猴急的打断了方轶的话:“方律师,我的意见与你不同,与宋律师的也不同。我认为,解全的行为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应该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哦?王律师,你说说你的理由?”宋律师一脸懵逼的看向王勇。

得!这回好了,三个人三个意见,一开始宋辉还琢磨着,三个人怎么也得有两个人的观点相同或者相似吧,结果王勇又提出了一个新的观点,他懵逼了。

虽然之前宋律师对这案子有些吃不准,但心里还是有方向的,现在多了两个人给他参谋,却越参谋方向越乱了,老宋同志彻底晕菜了。

这也是为什么诉讼律师都喜欢单打独斗的原因,因为律师多了不一定真管用,可能参与的律师越多越乱。不管是在刑事案件的辩护方案上,还是在民事案件的诉讼方案上,如果参与办案的律师意见不一致,不仅是主办律师的灾难,也是当事人的灾难。

“我为什么会这么说,理由很简单: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犯前款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依据上述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追究刑事责任的前提条件必须是‘犯前款罪’,即具有故意伤害行为且使被害人的损伤达到轻伤以上,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本案中,被告人解全打被害人嘴巴及推搡被害人,并不能直接给被害人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因此也就不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犯前款罪’的要求,不能以故意伤害致死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案中,被告人解全与被害人系同事关系,平时关系比较好,无仇无怨,事发当天二人在常去的棋牌室,在打麻将过程中,因为拌了两句嘴,进而出现了打嘴巴,推搡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