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本色 第262章

作者:雪映红梅

被告人对被害人推搡时,在主观上不可能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其主观上对被害人的死亡结果的发生应该是一种过失的心理态度。

也就是说,被告人应当预见到其行为可能会造成被害人死亡,但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且在客观上被告人的推搡行为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出现,被告人的行为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所以应按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量刑。”王勇自信满满的看向宋辉和方轶,想从他们的眼神中看到同意或者赞许。

但是他失望了,宋律师眼神中的迷茫更加的深了,整个人像个哲学家一般,坐在沙发上摸着下巴,皱着眉头思索着。

再看方轶,从他表情上看,似乎并不同意王勇的意见,但是尊重他的想法。

“方律师,刚才你说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能不能详细说下理由?”宋律师抬起头看向方轶,想听听他的解释。

“嗯,我说几点我对本案的理解,仅供参考哈。

第一,本案中,被告人解全扇了被害人一个嘴巴,然后又推搡被害人,其行为属于故意伤害行为。

根据《刑法》的规定,对没有产生轻伤以上后果的一般殴打行为,是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的。我说的没有问题吧?”方轶说完,看向宋、王二人。

二人没有说话,点了点头,方轶所说正是判断行为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标准。

“那么现在出现了一个问题,如果行为人殴打被害人,但是并未给被害人造成轻伤以上的后果,那么行为人的行为是不是就不属于故意伤害罪所要求的故意伤害行为呢?

我觉得不是的。

故意伤害罪是结果犯,只有产生轻伤以上的后果才负刑事责任,且被害人伤的越重,被告人承担的刑事责任就越大。

在一般的殴打过程中,拳打,脚踢,推搡是最常见的攻击手段,如打击力量不大、打击的不是要害部位,且行为人对其行为有一定的节制,一般情况下,是不会直接导致被害人轻伤以上的后果的,被害人是不需承担刑事责任的,但这并不是说一般的殴打行为的性质就不是故意伤害行为。

比如日常生活中,因为琐事发生争吵,双方撕打等,绝大部分情况行为人都不会给被害人造成轻伤及以上的后果,也不会被判刑,即一般的殴打行为仍然是故意伤害的行为,只不过伤害的结果未达到法定的程度而无需负刑事责任而已。

但是如果一般的殴打行为,在特定的条件下,导致被害人产生轻伤以上的后果,对此,行为人仍应承担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比如殴打他人,致被害人跌下台阶或者从高处摔下,从而导致被害人出现重伤或者死亡后果,又比如殴打特异体质的人引发重伤、死亡后果等。

在上述情况下,除非被害人的轻伤以上后果纯属意外事件所引起或者可以明显排除殴打行为与被害人轻伤以上后果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否则被告人还是应承担刑事责任的。”方轶接着说道。

第701章 他这人就这脾气

“可是据我了解,在司法实践中,一般的推搡行为由于不具有明显的伤害故意,是不能被视为刑法中的殴打行为或伤害行为的,即使该行为意外致人重伤、死亡,也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宋律师突然接过了话茬。

他正是基于上述理解,才准备给被告人做无罪辩护的。

“嗯,宋律师说的没错,一般情况下是这样的。

但是在本案中,被告人解全的推搡行为与一般的推搡行为不同。

第一,被告人解全与被害人发生争执后,被告人先是给了被害人一个嘴巴,紧跟着对被害人进行推搡,这是一套连贯的攻击动作。

在此过程中,被告人解全在主观上一直持有伤害的故意,而且推搡的力度非常大,否则不足以导致被害人身体失控,头后部与门框发生碰撞。

第二,一般性的殴打,在特定的情况下,同样可以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本案被告人的推搡行为,力度极大,并在客观上,造成了被害人身体失控,头后枕部与门框碰撞的事实,进而倒地形成脑挫伤、珠网膜下腔出血,发生死亡。

所以,我认为,被告人解全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行为。”方轶解释道。

“那《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犯前款罪’怎么理解?”王勇不服气的问道。

“我理解,《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犯前款罪’,指的是被告人存在故意伤害的行为,也就是说,只要是被告人存在伤害的故意和行为就满足该条件,不宜机械地理解为要求故意伤害行为必须造成被害人轻伤以上的损伤程度。

究其原因在于,故意伤害直接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往往并不存在先有一个轻伤害的犯罪前提。同时,在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案件中,对已经死亡的被害人一般是无法也不可能再去评判最初(被害人死亡前)的伤害程度是否达到轻伤以上的程度。”方轶解释道。

“按照你的说法,本案被告人的推搡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王勇露出不太信服的眼神。

“是的,我认为两者间是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的。

本案中,被告人对被害人的推搡,一般来说是不会产生被害人死亡的结果的,但被告人的推搡行为却直接导致了被害人头部与门框碰撞,及撞后倒地,这两个原因的介入又引起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被告人的推打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之间表现为偶然因果关系。

当然,这种偶然发生的结果可以作为量刑情节,提请法院予以考虑。

所以我认为,不能简单机械的把被告人的推搡行为与被害人后脑碰撞门框及撞后倒地死亡的后果割裂,分开来看,这种看法是对刑法因果关系的曲解。”方轶说道。

他知道王勇对他的观点不太信服,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因为律师的经验、阅历及知识储备会影响其对案件的判断。一个人的想法一旦形成,很难改变。

“我又想到了一个问题,如果被告人在案发当时存在伤害的故意,同时对被害人的死亡又存在一定的过失,那么法院会不会认为被告人不构成故意伤害罪,而是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宋律师看向二人。

“我觉得可能性不大。”方轶率先表态道。

“嗯,我同意方律师的意见,出现这种情况的可能性不大。”王勇难得与方轶意见一致。

由此也可以看出,王勇并不是针对方轶,仅仅是就事论事,他这人就这脾气。

“为什么?”宋律师问道。

“本案中,被告人和被害人平时关系很好,又是同事。因在棋牌室打牌一事发生争吵,情急之下被告人打了被害人一嘴巴,并对被害人进行了推搡。

由此可知,被告人在实施推搡行为时是不可能希望或放任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出现的,因为双方根本就没有那么深的仇恨。

被告人在推搡被害人时明显具有伤害的故意,但对因此导致被害人头撞门框,进而跌倒死亡却是过失。

在本案中,虽然故意伤害的罪过所引起的危害结果轻于过失罪过所引起的危害结果,但从整个案件的犯罪构成来看,故意罪过是主要的,过失罪过是次要的。所以我认为,只能根据故意罪过确定本案被告人为故意伤害罪定罪量刑。”方轶想了下,说道。

虽然宋律师找不到更好的理由驳斥方轶的观点,王律师也不能被方轶的观点说服,但是这并不影响三人间对案件的探讨。三人只是就事论事,即便是比较鸡贼的王勇,他也只是想在专业上与方轶一较高下。他也许会嫉妒方轶,但却从没有恨过方轶。

没有暗地里使绊子的同事,这是方轶的幸运,也是万可法团队的幸运。

此时,宋律师已经有了主意,虽然他一直想给被告人做无罪辩护,但是方轶和王勇的意见提醒了他,无罪辩护可能真的很难被法院采纳。

所以宋律师准备退而求其次,将方轶和王勇的观点中对被告人有利的部分拿出来,为被告人做罪轻辩护。

至于三人刚才发表的观点,哪一种会被法院采纳,恐怕只能看最后的刑事判决书了。

一个月后,法院对被告人解全的案子进行了宣判。

经审理后,法院认为,被告人解全故意推搡被害人致其后脑部碰撞木门边后倒地形成脑挫伤、蛛网膜下腔出血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被告人在对被害人做出打嘴巴、推搡的行为之前虽确实没有预见到其行为会导致被害人碰撞门边倒地死亡的严重后果,但被告人的推搡行为仍是在其意志支配下所故意实施,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且被害人死亡的后果与被告人的行为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被告人主观上有伤害他人身体的故意以及致人死亡的过失,符合故意伤害(致死)罪的构成要件,应以故意伤害(致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鉴于被告人犯罪后自首,并积极赔偿死者家属的经济损失,可对其减轻处罚。法院最后判决:被告人解全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一审宣判后,在法定期间内,被告人解全未提出上诉,检察院也未提出抗诉,随后刑事判决发生了法律效力。

第702章 阴谋的味道

判决下来后,宋律师将判决书复印件给了方轶和王勇。王勇看后,心中暗叹:既生瑜何生亮。他把自己看的太高了,所以才会感觉“摔”的很痛。当然这都是后话。

主任办公室内,万可法看向对面的马义。

“老板,您真的决定了?”马义搓着手,心里有些兴奋的问道。

“你也在团队内待了有些年头了,让你组建自己的小团队,并不是纯粹为了你个人,这里面我也考虑到了整个团队的利益。”万可法笑呵呵的说道。

“嗯,没问题。只要我把队伍拉起来,肯定为团队创造更多的创收。不过在此之前我想问下,您都给我什么条件?团队人数定多少?”马义双眼放光的看向对面的胖老头。

“我给你三个律师,外加一个助理的名额,助理的费用由团队帮你承担,但是律师的费用你得自己想办法。

另外,你们小团队的收入与团队二八分,只需要向团队交百分之二十。但是你要带着你的团队,很砸专业方向,把名声打响。我会把相关方向的资源向你倾斜。”万可法说道。

“二八分?!能不能再稍微给一丢丢的优惠,在提成比例上?”马义嘿嘿笑着看向胖老头。

“一丢丢?我把你丢出去!别不知足,之前是三七开,现在调成二八开,扣除上交律所的百分之十五,我手里实际上也就剩百分之五,我还要帮你养律师助理呢。”万可法瞪着眼睛道。

“那不是还剩一点吗?我要是每年创收五百万,您能落二十五万,一个助理的工资,加上社保,一年才多少钱。我知道您不是扣扣索索的人,您看……”马义坐在沙发上,软磨硬泡,想多拿点福利。

“你少忽悠我,我干脆把裤衩子脱给你,你拿去当钱得了!”万可法斜了他一眼,没好气的说道。

“你那裤衩子太肥,别人也不要啊!”马义小声嘀咕道。

“你说什么?”万可法被气乐了,伸手拍了下马义的头:“你小子别不知足,一共就五个点,我不得收点管理费啊。

这样吧,如果你能创收过千万,我在年底的时候会适当的给你返回一部分,如果你亏了,我那百分之五不要了,你只承担律所的百分之十五提点就行。这回行了吧?”万可法一脸无奈的看向马义。

“没问题。老板,这几条能写在协议里不?”马义龇着牙嘿嘿笑道。

“写协议里?我给你写个大字报,贴你办公室墙上你看如何,马律师!”万可法磨着牙说道。

“您看您,我就是提个建议,咋还要咬人啊,您放心,您的人品我信得过。就这么定了。”马义说完,屁颠屁颠的跑出了办公室。

万可法看着马义的背影,眼神慢慢的复杂起来:“希望你能迅速的成长起来,抵挡住暴风骤雨,虽然这很难……”

马义走后,万可法拿起手机拨通了方轶的电话,将他叫了过来。

五分钟后,方轶走进了主任办公室。

“老万,啥事?”方轶坐在胖老头对面,拿起茶杯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水。

此时的方轶正穿着救生衣在爱河之中沉浮,享受着河水的激荡,根本没有觉察到风暴即将来临,以及律所内部微妙的变化。

“上次我跟你说的事,你还记得吗?”万可法一脸严肃的问道。

“是年底创收八百万的事吧,记得,我正在想办法。”方轶略一沉吟说道。

“你可以提前动一动了……”万可法突然说道,并将之前他给马义的条件说了一遍。

“那律所……”方轶有些发懵,不是说要升至二级合伙人后,才开始组建自己的小团队吗,现在就开始,他感觉有点早,自己还没准备好。

“你不用管升二级合伙人的事,先把团队拉起来,如果一下组建三人团队有困难,你可以先试着找一两个律师,把团队搭起来。

律所这边二级合伙人的待遇你现在肯定是享受不了,但是我会给你一些资源,至少让你不至于为律师的工资发愁。

马义那边已经准备动了,他的团队相对来说好组建,这两年他的创收大家都看得到,团队里有不少律师想跟他一起干。

对于你来说可能有点突然,团队内部的利益分配,你可以自己掌握,但是一定不要为了凑人数,搞松散合作,那样的话不利于团队的稳定和发展。也无法创立品牌。”万可法语重心长的说道。

方轶看着万可法,感觉有些不太对劲。为什么胖老头会这么急着让他组建团队?这么做对胖老头没有什么好处啊,反而会因为提成比例的减少,导致老板收入的减少。

难道……,方轶心中咯噔一下,他嗅到了一丝阴谋的味道。

“我会让律师助理在咱们团队内部公布你和马义组建小团队的事,给你们做个内部招聘广告。团队里的人都比较熟,磨合起来更快,当然如果你有合适的外部人选也可以拉进你团队里。

云乔是你徒弟,她会作为助理进入你的团队。”万可法说道。

“好。我准备下。”方轶点头。

方轶离开后,黄援朝被叫进了主任办公室。

“老板,你真准备这么做?”黄援朝眼神有些复杂的看向万可法。

“嗯,昨天晚上伍老大给我打电话,让我过去一趟。我在会所见的他,我们聊了很久,你猜伍老大跟我说什么?”万可法端起茶杯,低头轻轻吹着茶水上漂浮的零星茶叶,问道。

“说了什么?”黄援朝一怔:“难道伍老大要换法顾团队?”

万可法喝了一口茶水,淡淡道:“他跟我几十年的交情了,换法顾团队肯定是不会的。

他告诉我,最近集团法务部的总经理,跟另外一家律所的团队走动有点频繁,而且那位总经理经常有意无意的在会议上给咱们上眼药。已经有三四个月了。”

“伍老大这意思是有人要撬行?”黄援朝皱起了眉头。

“是,我找人打听过,跟法务部总经理接触的那个律师团队有可能要跳槽。”万可法放下茶杯说道。

“跳槽?往哪跳?”黄援朝问道。

“往咱们所。”万可法指了指脚下。

第703章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这特么是有预谋的抢客户啊!

让外面想要跳过来的律师团队抢咱们的客户,让咱们以为是同行之间的正当竞争,然后他们再把这个团队挖过来,正大光明的对内宣称维护律所的利益。

这特么是又想当婊子,又想立牌坊啊!这事做的也太龌龊了吧。”片刻后,黄援朝瞪着眼睛,怒道。

“现在咱们在明处,对面的人在暗处,恐怕咱们团队的大客户信息,他们早就都掌握了,估计咱们的其他客户也有同样的情况。”万可法淡淡的说道。

“那他们图什么啊?这不是内斗吗,对律所的发展没有任何好处啊?”黄援朝不解的问道。

“你忘了去年我跟你说的事啦?”万可法看了一眼老黄。

黄援朝在万可法的团队待了有十几年了,团队里的律师来了走,走了又来,但是黄援朝如定海神针一般,一直没动,可见他与老板的关系不一般。万可法了解黄援朝,就像农民伯伯了解大粪一般,反之亦然。

所以,律所里的很多事,方轶和马义不知道,团队内的其他律师也不知道,但是黄援朝却知道。

“他们想让资本进来,而谈判的筹码就是大客户资源,但是您不同意资本向律所投资,如果对方想强行引入资金,势必遭到您的强烈反对,甚至有可能分道扬镳。

您手里掌握的大客户对于他们来说很重要,如果您撤了,把大客户都带走了,在资本进入的事上,他们在谈判上的话语权一定会变弱,所以他们要想办法留住您的大客户……

这一招真是绝了!即削弱了咱们团队对律所创收的影响,又拉住了大客户。这么搞下去咱们手中的筹码会越来越少,即便咱们再反对资本进入,人家照做不误。

总之,不管律所里有没有咱们这支团队,大客户没有变化,创收也不会少,这正好符合资本方的要求。”黄援朝眼睛越瞪越大:“难道他们想在年底启动引资?”

万可法点了点头:“去年在一级合伙人会议上,有人提出来引入资本的事,试探律所合伙人的态度。

所里一共五个一级合伙人,当时我和杜主任都表示拒绝,华主任虽然没有直接拒绝,但是也没支持,剩下的两个合伙人都同意引资。所以最后这个事被搁置了。”万可法说道。

“现在看来,华主任已经被说服了,他们之间很可能有利益交易,就不知道杜主任……”黄援朝说着看向万可法。

“老杜被说服的可能性不大,她对资本一直没什么好印象,当年她家的企业就是被资本抽血给搞死的。